2008年11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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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竞选村委主任 聚众斗殴双双被判
通讯员 钱俊皓 本报记者 李道演  

  11月10日,因竞选拉票“助威”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“开战”的两位村主任候选人,被衢江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3年6个月,其他参与并犯有聚众斗殴罪的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  今年5月,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鱼头塘村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,该村的孙明、杨青两人通过选举程序被列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。为了争夺村主任的“宝座”,孙杨二人竟然展开选举拉票和实力炫耀“比赛”。当地镇干部获悉情况后,曾多次找双方告诫谈话,要求他们务必遵守选举法规,依法参加竞选,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妨碍选举。
  但孙杨二人还是听不进劝告,反而使得情况越发混乱。5月13日下午,杨青为阻挠孙明拉票,指使胡某召集社会闲散人员数十人到村帮忙“助威”,晚饭后,数十人分成二至三人一组,分别跟随替孙明拉票的人。孙明见状也召集了十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到村“助威”。见情况有变,杨青又指使胡某“增兵”十多人。孙明召集的人员发现对方三倍于己,便驾车到市区叫人,携带砍刀等凶器赶到廿里镇车站与孙明汇合。孙明示意进村赶走对方人员,十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便手拿凶器直扑鱼头塘村,在村口与对方人员遭遇发生械斗,有人被打伤,两辆轿车的玻璃被砸毁。5月14日,两队人马“交战”升级致多人受伤,一辆奥迪轿车和一辆吉利轿车被毁坏。事后杨青所召集的人员向杨索要报酬10000元,杨已支付8000元。案发后,杨青投案自首。